学生权利
- 有平等访问教育计划,服务和活动。
- 要求合理的住宿。
- 遵守残疾人服务用户的指导方针。
- 被允许讨论与他/她的住宿与残疾服务辅导员有关的问题,如有必要,通过适当的行政渠道寻求补救。
学生职责
- 在初步摄入期间与残疾服务辅导员讨论他/她残疾的性质和影响。
- 在课程的第一天前10天提供所有住宿请求和课程附表的通知。
- 提供适当的残疾文件。
- 通过残疾服务辅导员启动所有服务和/或住宿的请求。
- 提供他/她自己的个人,独立的生活需求和其他与个人残疾的需求。
大学权利
- 根据残疾服务辅导员的专业判决,确定根据案例逐案的文件的适当性和对住宿要求的适当性。
- 请求其他信息以确定服务的资格。
- 与具有合法教育利益的人分享有关学生残疾的相关信息。
- 当学生未能满足学院的学术和机构标准时,否认住宿要求或取出住宿。
大学职责
- 减少或消除物理,学术和态度障碍。
- 为了确保每个学生通过系统化校园内的沟通和支持,从学校收到大学的平等服务和专业知识,无论校园或招生类型。
- 作为残疾学生的倡导者,并确保平等访问。
- 咨询关于学术住宿和遵守法律责任的教师。
- 制定关于确定和访问“合理住宿的程序的书面政策和指导方针”。
- 提供基于机构的使命和/或服务哲学的服务。
- 禁止歧视残疾人的合格人员。
- 确保与学生残疾有关的所有文件的安全和机密性。
教师权利
- 课堂行为- 所有大学生,无论是否禁用,都必须遵守学生行为标准。这些标准的违规行为应针对学生开发服务的副总裁。副总统将与残疾服务辅导员咨询有关违反守则的残疾学生。
- 书面协议- 教职员会员可以在允许任何学生录制或以其他方面记录课程之前申请书面协议。
- 住宿挑战- 如果他/她认为学生没有资格和/或者,如果住宿会导致班级的根本改变,那么教职员们有权挑战住宿要求。
- 教师必须咨询残疾服务顾问,而不是学生,如果有关于指定住宿的问题或疑虑。
教师职责
- 教练通知形式- 没有残疾服务辅导员证明学生获得服务并识别住宿的性质的残疾人咨询机构不应为残疾提供学术调整。
- 转介到残疾人服务办公室- 如果学生通知教职员会员,他/她有残疾或者向教师提供文件,那么教职员会员有责任将学生用他/她的文件向残疾人服务办公室推荐。如果学生没有履行标准,教练认为学生可能有学习残疾,他/她应该将学生推荐给残疾服务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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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和测试总监
979-23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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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罗伯逊
辅导员,残疾服务
979-230-3236
残疾@ BRAZOSPORT.EDU.


